观点网讯:8月13日,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披露截至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业绩。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该集团报告期内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4.16亿元,较年同期增加约42.7%;溢利约为人民币.8万元,较年同期增加约45.3%。
此外,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8万元,较年同期增加约66.3%;公司每股盈利约为人民币1.12分,年为人民币0.67分。
据悉,鼎丰集团控股董事不建议就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据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及于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整个期间已发行72.08亿股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计算。截至年及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原因是并无发行在外的潜在摊薄普通股。
另悉,其他收入由年同期减少至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万元,减幅约为人民币万元或42.6%。公告内容显示,该集团于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其他收入主要来自银行及其他利息收入以及政府补助。
其中,该集团录得的资产管理业务的收入主要来自鼎丰壹城、鼎丰书香豪庭、鼎丰天境及畲乡古城的物业销售额,其中鼎丰壹城位于龙泉市,鼎丰天境及畲乡古城位于丽水市,而鼎丰书香豪庭则位于南安市。物业销售收入由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万元增加.8%至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万元。
与此同时,该集团于截至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物业发展成本约为人民币1.54亿元,有关成本主要为鼎丰壹城及其他物业项目的部分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及其他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