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开区党群部年上半年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面向全国招聘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招聘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年4月20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年4月20日至年4月26日17:00。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年4月20日至年4月27日上午12:00。3.网上确认缴费:年4月20日至年4月28日上午12:00。4.准考证打印:年5月17日至年5月21日。5.申请加分审查时间:年5月18日(9:00—12:00、13:00—17:00)。6.笔试时间:年5月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