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年第10期)。
据通告,近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不合格产品有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丽水市莲都区鲜源果品经营部销售的小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2.丽水市莲都区家家益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丽水市莲都区林洁生鲜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丽水市莲都区王震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丽水市莲都区陈泽豪水产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丽水市莲都区陈泽豪水产店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云和县邻二号海鲜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丽水市柳记水产行销售的沼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庆元县百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泉市良昌食品厂生产的椒盐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龙泉市良昌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处理措施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